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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通 知

日期:07-04-24 14:00:46 浏览:


团潮通〔2007〕3号

会 议 通 知

各县(区)团委,市直各有关单位团委,各大中专院校团委:
团市委定于2007年4月3日(星期二)上午8:45在市委办公大楼8楼2号会议厅召开全市各级团组织学习践行新时期潮州人精神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对象
1、共青团潮州市十四届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
2、不是委员、候补委员的县(区)团委、市直各有关单位团委、各大中专院校团委负责人;
3、市教育局和卫生局下属团组织负责人;
4、市直属机关团委下属各团组织负责人。
二、会议议程
    1、传达胡锦涛总书记在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青妇界别委员联组讨论的重要讲话精神;
2、传达团中央常委(扩大)会议和团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
3、传达全市新时期潮州人精神宣传教育动员会精神;
4、部署团市委学习践行新时期潮州人精神活动及近期主要工作;
5、团市委领导讲话。
三、有关要求
1、团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由所在单位团组织负责通知;
2、参会人员请着正装并佩戴团徽;
3、请各参会对象准时参会,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应提前向团市委办公室请假,联系电话:2284090。

 


共青团潮州市委员会 
2007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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