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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日期:07-04-26 20:00:55 浏览:

    各县(区)团委、卫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团委,各大中专院校团委:   
    为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引导广大市民更新观念,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市社会和谐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每年五月定为全市“无偿献血宣传月”。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发挥广大团员青年的先锋队和生力军作用,团市委、市卫生局决定联合在全市团员青年中广泛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现就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07年5月
    二、活动主题:无偿献血   奉献爱心
    三、活动形式和措施:
    1、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建立健全无偿献血宣传机制。各级团组织要大力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目的意义的宣传,教育广大团员青年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助人为乐”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参与无偿献血,奉献生命的礼物”新观念。尤其是市广播电视台、潮州日报社等宣传媒体的团员青年要积极发挥宣传媒体的主力军作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坚持做到每周电视、电台均有一节目,潮州日报每周最少一版无偿献血宣传资料。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局等单位团组织要充分利用短信、互联网等现代化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医疗卫生系统的团员青年要积极配合本部门本单位印发有关无偿献血宣传小册子,发放《献血法》(不少于20万份)至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各地。教育系统要积极组织团员青年,特别是学生团员向家长宣传无偿献血的知识,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家长参与到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各县区、各单位团组织也要积极发动干部、职工、家属主动参加无偿献血活动。
    2、组织无偿献血志愿者签名活动。根据《潮州市“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我市将于5月份组织市区高校、中等(职业技术)院校适龄青年、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开展无偿献血志愿者签名活动,建立我市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各级团组织要积极配合,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签名活动,尤其是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等单位团组织要广泛宣传发动青年团员、志愿者参加行动,以实际行动表达对国家《献血法》的支持,以自己的爱心和鲜血实现人生价值,担负起共同的社会责任。
    3、开展大型无偿献血活动。市红十字会、市无偿献血办将在五月份期间,组织1~2场大型无偿献血活动。各单位团组织要结合“五四”青年节、主题团日活动和新团员入团宣誓活动,积极发动身体健康、符合献血条件的团员青年到指定地点(市中心血站、人民广场)献血,并从五月份开始每月向团市委上报一次组织无偿献血情况。
    四、有关要求:
    无偿献血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全市的稳定发展大局,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把无偿献血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潮州的实际行动认真组织实施。要结合单位实际,结合中国共青团成立85周年纪念活动,因地制宜,采取切实措施,大造活动声势,确保无偿献血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推动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发展。
附:无偿献血统计表
共青团潮州市委员会
潮 州 市 卫 生 局
2007年4月24日 

抄报:团省委,省卫生厅,市委黄俊潮副书记,
市政府刘波副市长,市委谢振炎副秘书长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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