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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潮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07-04-26 21:45:44 浏览:

五届潮州市“十大优秀青年”称号。
三、活动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圆满完成本次活动的各项工作,本次活动设立“组织委员会”和“评选委员会”。
组织委员会领导小组:
组 长:余鸿纯(团市委书记、市青联主席)
副组长:陈歆明(潮州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蔡楚标(潮州日报社副总编)
    伍 茸(团市委副书记、市青联副主席)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办公室(联系人:黄少娟,联系电话:2282833),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策划和组织实施。
评选委员会将由有关领导以及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担任。
四、活动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充分重视本次评选活动,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候选人考察推报工作,同时做好宣传发动,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和社会舆论氛围,使广大青年和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这次活动。
2、推报单位在确定人选时,应与本地区、本系统开展的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结合起来,应着重考虑在行业中业绩突出,并显示出较强竞争力的人选;着重考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并能在广大青年中形成健康导向的人选。
3、推报单位要对所推报的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人选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特别要征询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推报时须提供书面意见(出具盖有各部门公章的书面证明)。如推报市外户口的青年,推报单位负责与其户口所在地的有关单位联系,共同做好政审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召开会议对人选进行综合审定,并形成600字的考察推报意见。


200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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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团省委,市委骆文智书记,市政府汤锡坤市长,
   市委黄俊潮副书记,陈淡云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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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8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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