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潮州市青年商会(简称潮州青商会);英文名称为:
ChaoZhou Junior Chamber
,英文缩写
CZJC
。
第二条 潮州市青年商会是由潮州市青年企业家、青年经营管理者以及工商界中具有代表性的青年人士自愿组成的联谊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经潮州市委批准同意,潮州市民政局核准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接受共青团潮州市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致力于培养和造就一支符合国际惯例、适应国际竞争优秀青年经济管理人才队伍,团结全市工商界青年人士,为把潮州市建设成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文明和谐、富裕安康的广东“东大门”而贡献力量。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共青团潮州市委员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潮州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潮州市枫春路市委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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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会员针对经济体制和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经验交流和理论研讨;
(二)举办各类培训,帮助会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理论水平;
(三)与外地有关团体进行友好交流,选派会员外出考察和学习,邀请、接待外地友好团体来访,交流先进的经营管理方法;
(四)帮助会员了解有关经济信息、科技信息、人才信息,为会员开展经济技术协作提供服务;
(五)沟通会员与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联系,扩大会员的交往范围和社会影响;
(六)宣传、评选、表彰全市优秀青年企业家;
(七)反映会员的意愿,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八)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吸收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实行入会、退会自愿的原则。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凡承认协会章程,年龄原则上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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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岁以下,在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中做出成绩的青年厂长、经理、高级管理人员,均可申请入会,经会长会议讨论,审查批准后,成为个人会员。
(二)关注本会工作的经济界、法律界相关人士可以申请加入本会或被邀请为个人会员;
(三)凡承认本会章程的潮州市范围内各种青年经济团体以及本团体会员企业单位,均可申请入会,经批准后,成为团体会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经各县、区、所在单位党委或团组织,青联组织和其它组织机构推荐或个人申请;
(二)提交入会申请书;
(三)经会长会会议讨论通过;
(四)潮州市青年商会统一印制会员证
,
会员证向会员颁发。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享受本会提供各项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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